侵害人格权案例(侵害人格权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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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四编“人格权”第四章“肖像权”的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权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肖像包括影像雕塑绘画等二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

台湾学校纠纷案例有哪些? 台湾学校纠纷案例有哪些? 展开 #xE768 我来答 1个回答 #热议# 你发朋友圈会使用部分人可见功能吗?北师张老师 高粉答主 201606 获赞数 向TA提问 私信TA 关注 展开全部 一人格权纠纷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2。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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